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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奔驰GLC 4S店服务态度差 推卸责任

  • 投诉编号:【1022178】
  • 投诉时间: 2023-10-04 21:39
  • 投诉品牌: 北京奔驰
  • 投诉车系: 奔驰GLC
  • 投诉车型: 2023款 GLC 300 L 4MATIC 豪华型 5座

投诉内容

购车时,由4S店为该车安装了原厂行车记录仪,直至2023年4月开始,该车的组合仪表多次提示蓄电池出现异常,因属偶发性故障,故未及时到4S店检测,直至今日再过去检测,经4S店工作人员检测,为安装的记录仪原因导致蓄电池亏电,引发故障的出现,因此,本人故要求服务人员将检测结果录入厂家系统中,以作记录,服务人员17:00说已经给服务主管处理,直至17:40,罗姓的服务主管他一直没处理,还在刷抖音,看直播,一会他告知,没法如实将检测结果录入系统,说这是属于车主用车不当所致,与他们无关,也不会给予任何保障或承诺,对此回复,极度不认可,要求给予保修,并延长蓄电池的质保,后期若因此造成额外的损失或配件损坏,也应由4S店承担相关责任。

投诉回复

北京奔驰厂家回复:经核实,关于您反馈的相关事宜,授权经销商已与您联系解释沟通,因车辆行车记录仪默认是行驶车辆时开启录像,停止车辆关闭,如您自行选择停止车辆后也录像APP会有耗电提醒,目前店内已协助将电池充电,并检测未有异常,建议您观察使用车辆,若您后续有其它疑虑,可随时联系授权经销商沟通,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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