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鹏MONA L03大定因身份核验问题未及时排产
- 投诉编号:【1719371】
- 投诉时间: 2026-07-17 11:46
- 投诉品牌: 小鹏汽车
- 投诉车系: 小鹏MONA L03
- 投诉车型: 2026款 增程 1380 PLUS
投诉内容
一、事件经过本人于2026年7月16日晚全程收看小鹏MONAL03车型上市发布会,在官方公布售价并开放购买通道后,第一时间完成订单付款操作。该订单前期已支付小定意向金,因本人疏忽,小定阶段填写的身份证信息存在错误,付款前未及时发现。根据小鹏官方订单规则,大定付款后需由销售顾问完成身份信息核验与确认,订单方可正式锁单并进入生产排产队列。因身份信息核验不通过,销售顾问无法完成确认操作,待本人修正身份信息重新下单后,订单锁单时间大幅延后,对应提车周期从首批的1-4周变为7-11周,交付时间延迟至少6周。二、本人认可的自身责任本人承认,小定阶段身份证信息填写错误属于个人疏忽,对此承担相应责任。但该问题属于可修正的信息类瑕疵,不应导致全部排产优先级的损失,小鹏的流程设计与规则设定是造成交付延迟的主要原因。三、小鹏汽车存在的核心问题排产流程设计不合理,内部审核成本转嫁给消费者根据小鹏公开规则,仅完成大定付款不进入排产,必须销售后台确认锁单后才计入生产队列。消费者已完成付款义务、明确表达缔约意愿,销售确认属于品牌内部的身份核验、订单审核流程,该内部流程的时效与结果不应影响消费者的排产排序权益。消费者无法掌控销售的响应速度与审核时效,却要承担审核延迟带来的交付延后后果,权责不对等。订单规则自相矛盾,违反公平交易原则小鹏对“付款”的效力采用双重标准:在排产规则上,主张“付款不算有效下单,必须销售确认锁单才算”,因此不按付款时间排产;在退款规则上,又主张“已付款下单,定金不予退还”,拒绝消费者的退款申请。同一笔付款行为,在对品牌有利时认定为“已下单生效”,在对消费者有利时认定为“未生效不排产”,规则逻辑自相矛盾,严重损害消费者公平交易权。风险提示与前置校验缺失在消费者付款前,系统未对身份信息的完整性、准确性进行强制校验与风险提示,未明确告知“身份信息错误将直接导致锁单失败、排产延后”的严重后果。信息核验环节后置到付款之后,导致消费者付款后才暴露问题,被动承受排产损失。四、投诉诉求请小鹏汽车按照本人首次大定成功付款的时间节点,恢复该订单的排产优先级,提车交付周期执行首批1-4周的标准,而非重新下单后的7-11周;优化订单校验流程,将身份信息核验前置到付款环节,避免后续消费者遭遇同类问题。
投诉回复
小鹏汽车厂家回复:鹏友您好,关于您反馈的问题,我司高度重视,目前我们已将相关情况同步至相关业务处协助处理,感谢您的谅解,谢谢!


京公网安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