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程豹钛7私自转大定 不退还定金
- 投诉编号:【1737089】
- 投诉时间: 2026-08-05 19:43
- 投诉品牌: 方程豹
- 投诉车系: 钛7
- 投诉车型: 2026款 EV 675KM 后驱 闪充版
投诉内容
本人实名投诉青岛方程豹4S店销售曾德明违背事前微信书面承诺,单方面拒绝退还购车定金,具体事实完整梳理:1.沟通签约前期事实: 2026年6月8日,我微信咨询门店销售,明确询问“我方自身原因申请退订定金是否可以退款”,该销售微信明确回复“可以的”,清晰作出定金可退的书面承诺;前期款项为小订定金,销售告知该笔预定金随时可退,无强制不退约束。 后续7月份门店在未充分向我告知风险、未着重提示合同条款变更后果的前提下,将原本可退的小订私自转为所谓“大订”纸质合同,签约前后工作人员没有单独提醒我转大订之后定金无法退还,刻意隐瞒合同内“单方面退订不退定金”的条款约束,未尽到经营者法定提示说明义务。2.发起退订后的门店态度: 后续因车辆交付周期不确定,我向门店提出退订并要求退回定金,门店突然推翻此前微信承诺,以后期签署的大订合同条款为由强硬拒绝退款,销售前后说辞完全矛盾。我方拿出此前聊天记录核对时,门店单方面割裂前期口头承诺,强行主张一切仅以后期合同为准,无视前期已经敲定的退款约定。3.此前维权处置过程: 我已先行通过12345政务热线联动本地商务局介入双方调解,调解期间门店依旧态度强硬,拒不拿出合理协商方案,行政调解最终宣告失败。期间多次和销售、门店负责人线上沟通协商,对方全程消极敷衍,无任何实质性退款和解方案。4.门店违规问题: 门店销售前期作出定金可退的明确承诺,后续诱导消费者升级订单、签署正式合同却不重点告知条款变更带来的权益变化,事后拒不履行在先承诺,利用格式条款免除自身责任、限制消费者合法退订权益,违背诚信经营原则。本人正式诉求:1、要求青岛成正达方程豹4S店在3个工作日之内,将我缴纳的购车定金全额原路返还至付款账户; 2、门店正视销售前期的书面退款承诺,主动协商妥善化解纠纷。若门店依旧置之不理、执意拒绝协商,我将依次采取以下合法维权措施: 1、在12315平台将本次普通消费投诉升级为行政违法举报,由青岛市黄岛区市场监管局上门核查门店销售诱导签约、未尽提示义务等经营违规行为; 2、持续拨打方程豹品牌全国400官方客服热线多级升级投诉,依托厂家对授权经销商的考核扣分、返利管控机制施压督办; 3、前往门店属地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免费官方调解; 4、视后续处置情况委托律师出具催告函,通过法律途径进一步维权。恳请方程豹品牌总部介入核查督办,约束旗下授权经销商规范销售、恪守销售期间的承诺,督促青岛4S店主动对接处理定金退款事宜,避免矛盾持续升级。
投诉回复
方程豹厂家回复:您好,我们已经将您所反映的问题反馈至相关部门,请耐心等候,同时请保持手机及其它设备畅通,方便工作人员与您联系,祝您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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