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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启源A06激光版没有城区NOA 与宣传不符

  • 投诉编号:【1738893】
  • 投诉时间: 2026-08-07 18:00
  • 投诉品牌: 长安启源
  • 投诉车系: 长安启源A06
  • 投诉车型: 2026款 630激光Ultra+

投诉内容

本人投诉该车型顶配激光雷达版本“城区OTA”配置长期未兑现,厂家至今无法提供明确、具有约束力的交付时间。该车型于2025年11月上市,目前已经是2026年8月,上市已约9个月。本人购车时,厂家官方配置界面明确标注顶配车型具有“城区智驾OTA”相关配置。基于官方配置以及对后续智能驾驶能力的预期,本人额外多花约1万元选择了激光雷达版本。但截至目前,“城区智驾OTA”相关功能始终没有兑现。本人多次咨询后,厂家始终没有给出明确、具体的上线日期,目前客服仅回复“年底前”。但所谓“年底前”既没有具体日期,也没有正式、具有约束力的书面承诺,更没有明确如果再次延期,厂家需要承担什么责任、给予消费者什么补偿。如果到了年底仍然无法上线,消费者是否只能继续等待?如果再次延期半年甚至一年,消费者因此产生的损失由谁承担?厂家目前没有给出任何明确答案。更无法接受的是,厂家现在又以“开发难度大”等理由解释功能迟迟无法落地。开发难度属于厂家的研发和经营问题,不应由已经付款购车的消费者承担。既然厂家在车辆销售时已经将“城区智驾OTA”明确列入官方配置界面,就应当对该配置的实际兑现负责。尤其需要指出的是,新能源汽车和智能驾驶技术更新迭代速度非常快,车辆智能化功能本身具有很强的时效性。对于消费者而言,城区辅助驾驶功能晚几个月甚至晚一年,并不是简单的“晚一点使用”这么简单。随着新车型、新硬件和新一代智能驾驶方案不断推出,老车型的产品竞争力和二手车价值都会受到影响。功能拖延时间越长,消费者当初为高配硬件和智能驾驶能力额外支付的价值就被不断消耗。本人当初额外多花约1万元购买激光雷达版本,并不是为了购买一个长期无法兑现、只能不断等待的“未来可能有的功能”。如果车辆上市后很快兑现相关能力,那么这1万元对应的硬件和功能具有实际使用价值;但如果厂家拖延一年甚至更久才兑现,消费者已经损失了大量本应享有的使用时间,车辆本身也已经进入更快的更新换代周期。等到车辆已经明显贬值、同级新车型已经更新多代之后,再向消费者交付原本购车时就已经列入官方配置的功能,显然不能视为消费者没有受到损失。消费者购买的是有时间价值的汽车和智能化配置,不是一项可以由厂家无限期延期、什么时候开发完成什么时候再交付的长期项目。因此,本人无法接受厂家一边让消费者为激光雷达版本额外支付约1万元,一边在车辆上市约9个月后仍然无法兑现城区智驾OTA,却仅用“开发难度大”“年底前”等模糊说法要求消费者继续等待。本人诉求如下:1.要求厂家正式公布“城区智驾OTA”的明确、具体上线日期,而不是继续使用“年底前”“后续OTA”“正在开发”等模糊表述;2.要求厂家对该时间作出具有约束力的承诺,并明确如果再次延期,应当向消费者提供何种补偿;3.应充分考虑新能源汽车及智能驾驶功能的时效性。由于消费者已经为激光雷达版本额外支付约1万元,厂家长期延期已经客观减少了消费者对该配置的实际使用期限和价值,因此应当就延期期间给予合理补偿;4.如果厂家无法在合理期限内兑现官方配置界面标注的“城区智驾OTA”,应针对消费者额外支付的激光雷达版本价款以及配置未兑现问题,提供相应退款、价款补偿等解决方案;5.如果该功能最终无法兑现,或者厂家始终无法提供明确可靠的交付方案,本人要求协商退车退款;6.请求有关部门调查厂家将尚未兑现、长期无法明确交付时间的功能列入官方车型配置界面的行为,是否存在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宣传,以及是否侵害消费者的知情权、公平交易权等合法权益。本人认为,本事件最核心的问题不是“这个功能以后会不会有”,而是消费者为此多支付了实际价款,却在车辆最有价值、最需要使用该功能的阶段长期无法获得相应功能。汽车尤其是新能源汽车属于不断贬值、快速迭代的消费品。厂家每拖延一个月,消费者能够享受该配置的有效使用时间就在减少,车辆本身的市场价值也在变化。因此厂家不能认为“以后补上就等于没有损失”。既然官方配置写了“城区智驾OTA”,消费者也为更高配置支付了更高价款,就应该在合理期限内兑现。做得到,就明确日期并按期交付;继续延期,就应该补偿;如果做不到,就应该对消费者退款并承担相应责任。

投诉回复

长安启源厂家回复:客户反映的问题,公司高度重视,已安排工作人员联系处理,如需帮助,欢迎您拨打24小时服务热线:951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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